我公司出口的商品退税率为零,请问应该如何处理?还需要在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吗?
答
首先出口商品中存在退税率为零的情况,是不需要在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申报了。但是这里很多学员误认为可以直接按免税处理了,事实上,这种情况下,究竟是按免税处理还是视同内销征税处理还需要进一步查询判断,这里主要是要根据出口商品的特殊商品标识来判断。以单机版操作为例: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进入商品码的查询界面。
然后点击“搜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
确认后,可以在详情里看到特殊商品标识,其中1代表的是“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2代表的是“免税”。
如果是1,表示的此商品是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的,应征税处理。如果是2,表示的此类商品是免税的,按照政策规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无需录入申报,只需在增值税申报表申报体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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