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方式为申请人在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一、印刷许可证需要如下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个体无需提供)
4、《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5、租赁合同
6、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
二、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从事印刷业务: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凡是从事出版物印刷、数字方式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都需向深圳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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