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定义:
指依托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二)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环事故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企业的评价指标得分≥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5、可直接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
(1)企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前三名)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评价指标:分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3类(共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20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含)以上(20分),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50分):企业从下面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1)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6%(含)以上(50分),2%以下(0分)(2)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30%(含)以上(50分),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30分):企业拥有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如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没有知识产权(0分)
(四)一般程序:
(1)企业先自主评价,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确认后进行入库登记。
(五)优惠政策:
1、认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认定企业可获得广西专项科技贴息贷款。科技贷款贴息金额=∑(当年每笔正常还本付息的贷款额×该笔贷款合同签订的贷款基准利率×实际贷款天数/360)×50%,且单笔科技贷款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
3、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创新基金分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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