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是一种以物融资换钱的方式。传统典当是以特定财物作质押,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并承担一定费用后赎回当物的一种融资活动。当前的典当业务范围更广泛,不仅包括动产或股权质押、不动产抵押,还包括典当物品的销售、当物的保管、多元化的借贷业务等,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为企业和个人小额资金融通的作用。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中指出,截至2019年末,典当行业注册资本1722.6亿元,同比增长2%。
典当业在我国发展已有1600多年,启蒙于两汉;盛行南北朝时期佛教和寺院经济,当时典当业的经营者主要为佛教寺院;在清代走向了鼎盛时期;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民法》在继承清末和北洋政府《民律草案》的基础上,在物权编中设立典当,将不动产典权与动产当作了明确的区分;新中国成立后,典当业被全部取缔。20世纪80年代末期,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越来越活跃,典当行这个古老行业得以新生。
那么典当行的办理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同时,一些地区还有特殊的规定,如:深圳内设立典当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三、设施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包括营业、防盗、监控、消防等设施。
四、专业人员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股东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治安管理典当行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七、其他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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