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中“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已经上架有一段时间了,各位朋友对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都准备得如何呢?其实啊,汇缴中最重要的两大部分就是收入和费用了,但不是所有的收入都得交企业所得税,有些收入是有优惠的,具体都有哪些收入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企业的收入都有哪几种?
1. 应税收入
2. 免税收入
3. 减计收入
4. 不征税收入
应税收入
· 顾名思义,这部分收入就是应当交税的啦!具体包括生产、经营、服务收入,并不在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优惠“系列。
免税收入
· 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具体范围如下图:
详情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
指企业持有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案例】
境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所有股东对其的投资,其法人股东(居民企业)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境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所有股东对其的投资,相当于股东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后再向其追加投资的行为,法人股东(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指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
指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
指取得的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7.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分为多种,原则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暂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以,该证券投资基金仅指公开募集基金。
8.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指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经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9.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
指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捐赠所得 ,银行存款利息,购买政府债券、银行、企业和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10.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东奥组委支付的收入
指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东奥组委会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
11.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东奥组委会分期支付的收入
指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东奥组委会分期支付的收入。
减计收入
· 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对企业某些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收入,按一定比例减少计税收入总额,进而减少应纳税人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具体范围如下图:
详情如下: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
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减计收入
①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②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③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
指企业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铁路债券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不征税收入
·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详见下图:
详情如下:
1.财政拨款
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有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行政事业行收费
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3.政府性基金
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不征税收入
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核力发电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出口退税;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那么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同时对应发生的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免税收入确认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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