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2.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折旧计算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
(三)按照填制手续和内容不同
1.一次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该凭证往往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
2.累计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该凭证能在一定时期内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
3.汇总凭证
汇总凭证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该凭证只能将类型相同的经济业务进行汇总,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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