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我们最为熟悉的一个税种,也是企业税收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税种,作为企业会计人员或者企业的经营者都要对增值税需要理解透彻。
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不能抵扣固定资产
2)收入型增值税:按照 折旧进行分批抵扣固定资产
3)消费型增值税: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
我们国家的增值税类型是生产型型增值税跨跃到消费型增值税(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起执行)
从原来不能抵扣固定资产到目前可以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
增值税的特点:按照商品的增值额进行征税,逐环节进行征税,不重复征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税款。
举个例子:例1:一件毛衣,它的原材料成本为50元,生产厂家进行加工后销售价为100元,批发商按120元进行销售,而零售商按150元进行销售给个人。那么这整个环节中,需要向国家缴纳多少增值税?
注:为方便计算:暂不虑固定资产、费用等折旧因素,以上价格均按不含税核算,税率按13%。
我们按逐环节进行核算交税:
第一个环节应交的增值税:(100-50)*13%=6.5元。
第二个环节应交的增值税:(120-100)*13%=2.6元。
第三个环节应交的增值税:(150-120)*13%=3.9元。
三个环节相加合计应交的增值税:6.5+2.6+3.9=13元
换种算法:
三个环节相加应交的增值税:(100-50+120-100+150-120)*13%=(150-50)*13%=13元。
如果本例中换一种销售模式:
例2:一件毛衣,它的原材料成本为50元,生产厂家加工后直接按150元销售给个人,那么它需要向国家缴纳多少增值税?
因为只有一个环节,所以核算比较方便。
生产厂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50-50)*13%=13元。
小结:从这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见,只要是成本和最终的销售额一样的,无论货物经历了多少家企业,它最终缴纳的增值税是一样的。增值税的指标:增值税税负率
虽然上两例中,最终缴纳的增值税是一样的,但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对于自身缴纳的税收的感受会不一样。
因为企业里还有个增值税税负率的指标:税负率是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占收入的比率。
按照第一个案例:第一个环节的增值税税负率:6.5/100=6.5%
第二个环节的增值税税负率:2.6/120=2.17%
第三个环节的增值税税负率:3.9/150=2.6%
按照第二个案例:就一个环节的增值税税负率:13/150=8.6%
小结:从字面上看,第二种情况的生产企业的税负率会大大的高于第一种企业的税负率,会让有些企业主误认为自己企业交的税高于同行,其实他们忽略了自己企业的本身利润高于同行这个事实。而且税负率的同行比对,会让有些企业走向了一个避税的误区:想方设法去接近行业平均税负率,就是达到了,那也是虚的。 真实的,才是合理的!从营改增后我们获得了哪些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随着近几年的增值税税制改革,减税降费成为主角,每个企业都从这场改革上获益良多:
1)税率的一降再降:
2018年5月1日增值税原税率从17%降到16%,双从16%降到13%。
2019年4月1日增值税原税率从13%降到10%,又从10%降到9%
2)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
享受的要件:要实名制
享受的范围:客车票、船票、火车票、动车票、飞机票。
享受的地理范围:在国内出差的范围
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享受增值税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优惠时,纳税人应注意享受主体、扣除凭证等规定。
3)不动产可以一次性抵扣。
不动产在2016年5月1日开始分两年可以抵扣到2019年4月1日开始可以一次性抵扣。
4)允许满足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10%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5)允许满足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15%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总结:增值税是企业的一个大税,我们要不仅要懂得如何算,还要懂得它为何这么算,让我们真正的懂它,用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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