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具体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4、视同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情形: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法律依据】
《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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