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属于什么科目?发出商品属于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反映内容。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周转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加、节约减)、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减)、存货跌价准备(减)等。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 请问“发出商品”是存货科目吗?
在资产负债表上: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都在存货项目反映,存货是一个报表项目,不是一个会计科目,就像货币资金与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一样。所以发出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是通过“存货”项目反映的。
关于“发出商品”科目,包括什么项目,如何用这个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规定,“发出商品”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对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发出商品”科目,贷“库存商品”科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发出商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2、帐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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