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中国境内购置并且使用的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车辆购置税由买方缴纳。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行为
购买自用(不包括购买并销售的车辆)、进口自用、受赠使用、自产自用、获奖自用、其他自用(如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以列举征税,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不包括电动自行车)。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固定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重要)
(一)购买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
注意一: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时的计价低于同类应税车辆的最低计价,但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以国税总局核定的最低计价为计税依据。
注意二:
1、包含在计税价格的项目:
(1)购买时同时支付的车辆零部件价(2)车辆的装饰费(3)销售方开展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2、不包括在计税价格的项目:
(1)付的车辆控购费(2)增值税(3)销售方代办保险而收取的保险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自用、获奖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首先参照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若没有最低计价再按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三)(1)进口旧车;(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3)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
(4)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5)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
以上情形,计税价以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四)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准,每满1年就扣减10%;未满1年的,计价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价为0。
计算公式为:计税依据=原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100%
以上是小编对车辆购置税的总结,希望加深大家对这个税种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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