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车辆购置税为购买车辆一次性缴纳的一种税,属于单一环节纳税,缴纳一次就不需要重复缴纳,其税收优惠有一下几种情形:
一、免税情形
1.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是免税的,仅限于以上几种类型;
2.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是免税的,其他情形不免税;
3.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免税的(自卸式垃圾车不属于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纳税);
4.2004.01.01年以后的农用三轮运输车是免税的(四轮不属于非税车辆,不免税);
5.公共汽电车辆是免税的;
6.2018.01.01——2020.12.31,新能源车辆是免税的。
二、减免税情形
1.防汛、森林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等设有固定装置的车辆免税;
2.留学人员用现金购买的自用国产车辆是免税的;
3.长期在华定居的专家自用1辆车免税(前提是长期在华居住,并且属于自用车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不包括在内)
三、其他特殊情形
1.有质量问题应招退回的车辆,其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允许退还的(因质量问题发生后退回,税务机关应根据使用年限,每满一年扣10%税款,没满一年,可以全额退款);
2.已缴纳税款的应该免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车辆,是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
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退款时,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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