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过,企业一旦选定核算方法,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这个“不得随意变更”并不等于不能变更。之所以有这条规定,是为了约束我们企业在选择会计核算方法的时候,要慎重,不能随意的变来变去的,长期的使用相同的核算方法,也更有益于企业自身可比性的相关规定。变更可以分为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两种,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分别介绍了这两种变更的自身特点与注意事项,我们今天就把他们放在一起,对比的来看他们二者的区别,这样更有助于我们同学来记忆。
会计估计变是采用未来适用法来处理的,也就是说,会计估计变更是不要求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对于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也不进行调整,只在会计估计变更的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那么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只是对变更当期有影响,则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当期确认。
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不只对当期有影响,还对未来期间有影响的,则有关的会计估计变更,应该在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的估计发生变更,原来估计这个固定资产可以使用20年,但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该项固定资产的磨损比之前预计的要高,估计寿命也是10年,这就导致原来确认的折旧需要发生改变,这就属于影响变更当期及资产以后使用年限,会导致各个期间的折旧费用都会发生变化
上面我们讲过,会计估计变更要使用未来适用法,而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两种处理方法。
由于之前已经讲过未来适用法,那我们现在着重来讲解一下追溯调整法,在使用追溯调整法的时候,要首先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根据相关的变更编制调整分录,再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期初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最后再写上相关的附注说明。这个处理方式与未来适用法是截然不同的,需要大家注意。
如果企业对某个项目无法准确的区分,到底应该划分为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此时应当将该项目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以上就是本次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区别,希望大家阅读后有所收获呀!
咨询> 18511112422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