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1、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
2、在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下,保证完整性;
3、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列示的会计信息应当中立。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作出评价,对未来的情况作出预测。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纵向)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横向)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项目性质和金额大小)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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