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了国际保理业务的相关概念
今天我们就从是否有追索权的角度来看一看在国际保理业务中的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recourse factoring)
是指保理商只向出口商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等服务,但不提供坏账担保服务
有追索权的保理意味着一旦进口商发生信用风险
出口商需自行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并需归还保理商已发放的融资款
无追索权保理(non-recourse factoring)
是指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服务
一旦进口商发生信用风险,保理商将会对已核准信用额度内的应收账款提供坏账担保责任
保理商不能向出口商追索已发放的融资款或在未发放融资款的情况下
在账期到期后一定期间内未收回时向出口商做出担保付款。
两者区别在于:保理商是否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
一般国外进口保理商所批复的额度都是基于无追索权保理的
在当前国际保理业务中,占主流地位的是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无追索权保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保理商对供应商均无追索权
无追索权保理与有追索权保理的区别是
后者在任何原因的情况下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均可对供应商行使追索权
而前者保理商放弃追索权则是相对的,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约定
一般而言,在债务人信用风险(即无力支付或破产、清盘等情况下)时放弃追索权
对于商务合同纠纷争议而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对供应商仍享有追索权
当前我国仅有的针对保理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
《关于出口保付代理业务项下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采纳了这一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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