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属于损益类账目,损益类科目,会计科目的一种。
这类科目是为核算“本年利润”服务的,具体包括收入类科目、费用类科目;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这类科目累计余额需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这些账户的余额应为零。
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收入“。
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上年累计数填写。
扩展资料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⑴固定资产盘盈⑵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⑶非货币性交易收益⑷出售无形资产收益⑸罚款净收入⑹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⑺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及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它包括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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