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经研究,现就重庆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其起算日期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其中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今年全国中级资格考试在部分省(区、市)开展无纸化试点,我市将参加无纸化试点考试,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8日至1月25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至9月13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2.5为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4:30-18:0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9月12日(星期六) 9:00-11:30财务管理14:00-16:30经济法
9月13日(星期日)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点考场设置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考点设置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区域分布设置,具体考点设置情况另行通知。考场由考试编场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详见准考证。
七、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先在网上填报信息,再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在网上进行缴费。去年参加本市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一科或两科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www.cqczkj.gov.cn)网站首页点击会计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查盖章后,携带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素色背景半身2寸证件照片或电子照片一张。
八、报名考务费
1.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仍按照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50元。
2.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负责登记需要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名人员信息,于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开具收据。
九、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5年1月5日前,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考办”)公布重庆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2.初级资格:1月8日前,各区县财政局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准备工作。1月8日至25日,各区县财政局组织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月27日前,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上报初级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考试批次,并进行网络环境测试。4月15日前,市会考办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5月12日前,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准备工作。5月16日至20日,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初级资格考试。6月10日前,市会考办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日前,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完成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归档工作。
3.中级资格:4月1日前,各区县财政局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准备工作。4月1日至30日,各区县财政局组织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6月30日前,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上报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考场。8月20日前,市会考办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9月8日前,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各项准备工作。9月12日至13日,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组织实施中级资格考试。10月25日前,市会考办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日前,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归档工作。
十、有关要求
1.各区县财政局要认真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予以报名。要重点审查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继续教育等相关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原件备查。
2.设置考点的区县财政局应认真做好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各区县财政局要保障报考人员信息安全和保密,严禁泄露报考人员信息,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信息泄露,将追究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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