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是以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
以下,是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企业名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及18岁起简历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朝阳区需房租发票2份)
(5)注册资金入资单据及验资报告
(6)公司章程、申请书、委托书(我方协助制作)
办理流程
企业贷款工商局名称核准→银行注入资金→工商局办营业执照→刻章→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登记 →银行开户→划转资金 (全程15-20工作日)
上述介绍,有利于帮助企业顺利办理好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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