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升企业竞争力,成为在国内、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处于前三名的“隐形冠军”。
一、支持标准和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方式和额度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配套项目
产业升级配套项目支持标准和方式具体如下:
1、贷款贴息。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2、无偿资助。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必须分别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1、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申报项目总投资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设备投资不少于300万元。
3、申报项目须在建设期内,2018年12月及以后完工,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4、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立项、资金、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已经落实。
5、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配套项目
1、中小企业产业升级配套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打印);
2、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2017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2018年2月份会计报表;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备投资清单);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6*、项目涉及规划、土地方面的批复文件等;
7、项目资金到位证明材料(申请无偿资助的单位需提供最近3个月以内的银行存款证明等,申请贷款贴息的单位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和已发生的贷款凭证复印件);
8、环保评价意见;
9、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10*、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请单位须登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二)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指定时间内行文上报我委。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五、申请受理
(一)项目受理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18年3月20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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