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核名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资方是公司的需要提供一整套公司法定公证证明文件书以及中文翻译件。
注:公司法定公证证明文件书要到公司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公证及认证;
台湾公司需要去当地法院做公证;
香港公司需要通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做公证;
二、名称核好后,下一步就是外商委备案,需要的资料:
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5,境外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6,申请报告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8,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9,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10, 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外商委备案通过后,就可以做执照申请资料,向工商局窗口递交:
1、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表
2、外商委备案回执
3、其他工商局需要的材料(电子材料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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