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企业股权结构,除了合理的股份分配外,还要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即提前约定好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机制,避免日后纠纷。
得权期:给股权设置得权期就是说,合伙人的股权并不是一次性全部得到,而是每个周期得到一部分。比如:将得权期设置为4年,每满一年得到一部分,满4年后才能拿到全部股权。如果中途退出,就只能得到退出前该得的部分。这样不管是对合伙人还是公司都相对公平一些。
退出机制:当股东退出公司后,其所持有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不同的退出情形会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合伙人如果是正常退出,一般约定由公司回购或继续持有;如果是合伙人违反了公司的纪律或其他伤害公司权益而被开除时,一般约定股权由公司无条件收回。把这些提前约定清楚,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其他股东的公平性。
回购机制:当股东中途退出、转让或出售部分股份时,公司要有一个明确的回购机制,回购该股东手中的股份。具体回购价格可以参照以下三种方式:按当时公司估值一定折扣比例的价格、原始购股价的若干倍溢价,或参照公司净资产的价格。
5、提前留一定的期权池
互联网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初创阶段股权分配时有必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期权池,为今后的股权激励留出余地,一般期权池的比例大多设置为10%到20%,这些股份通常由创始人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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