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基金
1、种子资金(实施细则另订)
(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和高经济增长性的产品研发、中试项目。
(2)支持经费一般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50万元。
(3)、探索有偿资助或投转股的项目投入机制。
2、融资辅助资金(实施细则另订)
(1)、旨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遇到的贷款难矛盾,与银行联手运作。
(2)、单个项目贷款数额原则上下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二倍,贷款期限一般为二年。
3、匹配资金(实施细则另订)凡列入国家创新基金的项目,原则上按国家资助资金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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