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权利及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2.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办理方式
1.办理环节: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办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料审查,并根据办理结果制作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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