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2)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特殊的申请名称,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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