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减税降费工作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如期而至。那么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我来分享一下相关重点!
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政策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 100万元),其所得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二、提高企业职工教育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职工教育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清。转移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三、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限额
自2018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成本的80%计入委托方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符合条件的境内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
四、新购买者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电器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新购买的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电器,允许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按年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抵扣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五、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亏损结转期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允许当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在合格年度前 5 年内发生的未弥补亏损可结转向前几年。为弥补,最长结转期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六、服务贸易先进技术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认定技术先进的服务企业(服务贸易)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试点地区推广科技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财税[2018]44号)
七、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利润分配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境内居民企业境外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利润分配暂扣所得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 ] 第 102 号)
八。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从 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九。简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自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起,实行审计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免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本信息表》(A000000)部分项目以及《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等六张表格。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温馨提示:以上政策自2018年起执行,希望大家在填写结算缴费时注意,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以上就是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的所有内容了,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能够有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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