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 这个规定中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那么国家关
于汉字是怎么规范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本章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从汉字规范来看,只是上述环境中可以使用繁体字,所以结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两个规范得出结论,在中国大陆注册公司名称不可以使用繁体字。如果你还有注册公司方面的问题,或者需要委托我们帮您注册公司,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特企服财税将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 18511112422 (同微信)拨打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