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合伙人设立(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合法的名称及经营场所; 4;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本公司可提供模板) 再次,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1: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2: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 最后,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1:名称及备用字号 2:合伙协议(本公司可提供模版) 3:合伙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为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组织为其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身份材料;
4:草拟的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 6:执行事务合伙人; a:为自然人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b: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外,还应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1:合伙资金及合伙比例:合伙企业不是法人,而是随合伙人丧失而解散;所以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是由“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多少、以什么形式出资、合伙人出资比例、都由合伙人商定,法律没规定具体出资限额,也无需作验资报告。 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任命。 3:合伙人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作价证明。 篇幅有限,上述为特企服财税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简介,不尽之处,敬请谅解,欢迎咨询,莅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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