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的收入或者是行为是要交税的,但有一种很特殊的不征税收入。从名字上来看,属于这种收入的可以不交税,很多人对这一项都有点陌生,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的不征税收入,就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因为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无关,因此,这些收入就不具有纳税义务,因此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这部分的收入是不用交税的。比如说企业收到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我们来举个例子,拿财政拨款举个例子来解释一下吧。
财政部门为了表示对企业某个项目的鼓励、支持,专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就属于财政拨款,对于企业来说,财政拨款并非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因为财政部直接拨款给企业,如果再交税,那还不如在拨款的时候直接把税款扣掉,因此为了简化程序,企业的这笔钱就属于不征税收入。我国已经对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做了很详细的划分,对于不征税收入,企业可一定要仔细辨别,如果不属于不征税的范围,是一定要缴纳税款的,不然很容易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那应该怎么辨认一项收入到底是征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呢?
首先需要判断,该项收入是否属于税务法规认可的专项资金,其次,专项资金是否用专款专用了呢?同时还要考虑符合要求的专项资金对应的成本费用和资产折旧,在之前核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有没有税前扣除?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是税务局不认可的专项资金,所创造的收入,那就不能定义为不征税收入。
因为专项资金的核算非常严格,必须是经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项用途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混作他用。如果是非批准的,比如说,是由地方政府委托,代行职能的专项资金则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在实际处理的时候应当作为应税收入来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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