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机器设备交易、建工装饰等合同中会约定质保金,比例5%比较常见。那这5%的质保金买卖双方如何做账呢?
真实案例
2021年8月2日,惠天商贸公司卖给xxx公司联想电脑144套、2500元/套(专票,含税,税率13%),已开发票,合同约定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5天内预付30%货款(2021年7月20日已转账付款)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65%货款(2021年8月2日,安装验收票完成,已转账支付)
余5%(无息)一年期质保金。(2022年8月2日转账付款)
销售方做账
2021年7月20日
借:银行存款-x行x号 108 000
贷:预收账款-xxx公司 108 000
2021年8月2日
借:银行存款-x行x号 234 000
预收账款-xxx公司 108 000
其他应收款-质保金-xxx 1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联想电脑收入 318 584.1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1415.84
2022年8月2日
借:银行存款-x行x号 18 000
贷:预收账款-xxx公司 18 000
销售方做账疑惑
销售方:约定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我觉得5%质保金无法确认是否能收到,风险并未转移,不应确认收入,请问能不能确认收入?
答:可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如果5%质保金有几率无法收回,可以依据公司比例,确认预计负债。
购货方做账
2021年7月20日借:预付账款-惠天商贸公司108000贷:银行存款-x行x号 1080002021年8月2日
借: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44套联想电脑318 584.1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1 415.84贷:预付账款-惠天商贸公司108 000银行存款-x行x号 234 000其他应付款-质保金-惠天商贸公司 1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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