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基本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单位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税制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
①纳税人(纳税主体);
②课税对象(征税对象、征税客体);
③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④纳税环节:一次课征、多次课征;
⑤纳税地点;
⑥纳税期限;
⑦减免税:减税、免税、起征点、免征额。
税率的分类
税率是征税额与单位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每一种税的适用税率,都必须在税法中事先明确规定。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它是税收的灵魂。税率有以下三大类型:
(一)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或税目,不论其数额大小,都规定按同一比例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我国的税金目前绝大部分采用比例税率。
(二)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或税目,按其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我国的税金中消费税的成品油、啤酒、黄酒为定额税率。
(三)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随着课税对象或税目数额的增大而逐级递增的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规定逐级递增税率。按累进税率结构的不同,又可分为:
1. 全额累进税率,即依课税对象的数额设计逐级递增的税率,每次征税时,按课税对象总额相对应的最高一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我国20世纪50年代的工商所得税曾经采用过21级全额累进税率。
2. 超额累进税率,即依课税对象的数额设计逐级递增的税率,每次征税时,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分级次按其相应等级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汇总征收。如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3. 超率累进税率。它与超额累进税率在道理上是相同的,不过税率累进的依据不是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而是销售利润率或资金率的高低。如资源税的税率。
税收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减免税等内容。熟练掌握税收基本构成要素,在我们进行纳税筹划时有很大帮助,很多时候税务筹划都是从以上基本构成要素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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