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的认定是: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未满十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未满8周岁未成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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