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基本核算制度
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定。
2. 会计年度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5.短期投资的核算方法
(a) 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 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b) 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投资成本计量,其中,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投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c) 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不确认为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处置投资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d)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为以单项投资的市价与成本进行比较如果市价低于成本,按其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应收款项与坏账损失
(a)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以实际发生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b) 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上述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予以核销。
7. 存货的核算
公司对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8. 固定资产和折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为试验产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公司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可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折旧率如下:
9. 无形资产和摊销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其实际成本入账。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无形资产应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期,法律亦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 10 年期限摊销。
1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1. 收入确认原则
(a) 销售产(商)品
在已将产(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产(商) 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中心,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b) 提供劳务
在已经提供劳务,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时确认劳务收入。
(c) 让渡资产使用权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12.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企业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当期所得税费用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税率计算确认。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会计科目。
计划财务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三、会计凭证和账簿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原始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印章。
2.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
4.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5.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6.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8.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按规定应该使用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规定办理。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填制的记账依据。记账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 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 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等内容。
4.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5.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 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6.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即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7. 已登账的凭证,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更正。
8. 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实行财务电算化后,计算机打印的记账凭证不必在空行处划线注销。
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台账、出租开发产品台账等账册。
四、会计核算程序和要求
1.审核原始凭证。
1.1 外来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内容齐全的发票或收据,并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经手人填写的自制单据和有关负责人签字,购货须有验收人签字; 符合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要有固定资产验收手续;自制原始凭证要批件齐备,单据和表格要清晰整法,内容齐全。
1.2 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 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
2. 填制和复核记账凭证。
2.1 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记账凭证除同类很多的单据合并制单外其它的要一事一单。记账凭证要内容完整、科目正确、摘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统一编号、不得缺号、重号或年月日与编号顺序相矛盾。其中手工记账凭证要字迹清楚、所有内容不得涂改。
2.2 填制好的记账凭证要转给审核岗位,审核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核对记账凭证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审核(手工处理为:在纸质记帐凭证上签章)后传递给出纳人员;发现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有误的要退给制单人,要求更正、补充或重新填制。
3. 办理收付款,登记日记账。
3.1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手续,并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结出当日余额,现金出纳要每日核对库存。银行出纳要每日结出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核对,月末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及时查询未达账款,由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2 出纳人员将当日发生的会计凭证,登账后传给指定会计岗位。
4.过帐。
会计人员将已经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过帐,月底进行期末结帐。
5.编报会计报表、做好其它工作。
6. 装订会计凭证。
月末报完表后,及时整理记账凭单和会计报表,并装订成册,妥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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