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记账、银行办业务,数字必须用大写汉字,这“规矩”一般人都知道。可这“规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你未必知道。告诉你吧,这“规矩”是从明朝开始的。
这事儿的起因,还得从明代“四大案”之一的“郭恒案”说起。话说洪武十八年(1385年)3月,御史丁挺举向朝廷举报北平承宣布政使李彧、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与户部侍郎郭桓等人暗通舞弊、侵盗官粮。根据有:一是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地的赋税,降低朝廷税收。二是私吞浙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了两百多万石。三是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赋税,中饱私囊。
朱元璋是从苦难中走出来的皇帝,对于贪官和奸商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他当即严令彻查。这一查,郭桓等人因贪污秋粮等项,就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总计精粮2400万石(石:古时容量单位,一石等于十斗,也相当于一担。),而当时国库一年的收入才2940万石。与此同时,还牵出来全国各地十二个布政司等一批官员。朱元璋大怒,对涉案的郭恒等官员一律处死,并把他们的罪行张榜告示全国,以儆效尤。
“郭恒案”发生后,朱元璋为了更加有效地加强治贪方面的手段,又制定了严厉的惩治经济犯罪的法令。在全国财政管理上,开始实行一些有效的措施,其中包括把记账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后来又把“陌、阡”改写成了“佰、仟”。这种记账方法一直沿用到现在。
那么,这些大写的数字,又是谁发明的呢?史料记载:大写数字的首倡者是武则天。据明末清初考据家顾炎武考证,武则天不但把国号“唐”改为“周”,还制造出很多汉字,就连她的名字“曌”,也是她自创的,即武曌。顾炎武在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中推断:“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由此得知,武则天的“自制字”——汉语大写数字,比朱元璋早了近700年。
也有专家认为:大写数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出来的,陆续应用于日常生活之中。武则天当政时,承袭了民间的写法,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使之广泛化,普及化。朱元璋出于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整饬,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强制性实施完整的大写数字,从而完善并规范了大写数字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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