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单独设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的计划成本所包括的内容应与其实际成本相一致,计划成本应当尽可能地接近实际。计划成本除特殊情况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月的实际差异率;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差为正数,表示实际大了,叫"超支差";差为负数,表示实际小了,叫"节约差".在发出材料时,先结转的是计划成本, 然后再调整为实际成本。
公式变换为: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在这个式子中,材料成本差异是正数就加,是负数就减.
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时的材料按实际成本计入“材料采购”科目: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两者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节约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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