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归纳为:8周岁以下的孩子,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不是说这些人生活上没有行为能力,而是法律认为这些人生活上基本没有认知能力,完全处于弱势群体,故法律为了保护这些就确认这些人在法律意义上没有行为能力,因此他们所作出的民事行为也都是无效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行为均无效?
是的,无效,意思是他们在法律上做任何行为都是无效的,监护人如果追究是要返还的。
比如:小孩子买东西、精神病人签合同等都是无效的。
典型案例:6岁孩子打游戏充值上万元,这些充值行为是无效的,父母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游戏公司返还全部财产。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伤人的行为有效吗?要不要赔偿?
先纠错:打人行为不是法律行为,是一个事实行为。(有兴趣的可以自学一下法学理论,这里就不分析了)。
因此打人行为不分有效无效,只分有没有发生。
发生了,就要进行赔偿。
谁来赔?监护人,一般是父母。
所以被8周岁以下的孩子侵权了,只能找他监护人追究赔偿责任。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答:无效。
不管是以前的《民法通则》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都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但这一规定在《民法典》中并无体现,《民法典》只说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并未没有说存在例外情形。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行为也是无效的。
附法条:
《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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