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
1.购入物资
(1)购入物资在支付价款和运杂费时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可使用“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其他货币资金
(2)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购入物资在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可使用“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物资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使用“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内部单位款
3.预付情况
(1)预付物资货款
借: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已经预付货款的物资后
借:材料采购(采用实际成本法使用“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补付物资货款
借: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3)退回多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应收内部单位款
(二)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等)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等)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安装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
(3)安装完毕结转在建工程和油气开发支出,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安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1)自营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自营工程领用本单位的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自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辅助生产
(4)固定资产购建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三)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法模式计量的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
(2)将自用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转换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
(3)按月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
(4)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
借:固定资产(转换日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转换日账面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转换日账面余额)
固定资产值准备(转换日账面余额)
累计摊销(转换日账面余额)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换日账面余额)
(6)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2.1 科目设置:
(1)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 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提示】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也不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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