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现金盘点时,如发生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益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即“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
例如:出现盘盈状况时,在查明原因前,应记: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查出原因后,应记:(如果应支付给有关人员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如果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出现盘亏状况时,正好相反,查明原因前,应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查出原因后,冲回,应记:
借: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定额内损耗)
其他应收款(残料价值、赔偿收回)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对于固定资产的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盘盈则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核算
例:甲公司于2009年8月30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5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2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a. 借:固定资产 120000
贷:累计折旧60000
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60000
b. 借: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
c. 借: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4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500 [(60000-15000)*10%]
d.借:以前年度损溢调整 40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500 (60000-15000-4500=405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应该注意的涉税问题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具有暂时性的特点。企业财产盘盈、盘亏时在该帐户挂账,一旦批准后就根据批准的结果进行结转的帐务处理。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该帐户占用资金的数额较小,不易引起税务检查人员的注意。但该帐户对财产物资盘盈、盘亏的结转直接涉及到企业的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收支,因此该帐户是一个容易舞弊的账户,其对纳税的影响不可忽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在财务处理中涉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挂账的财产盘盈、盘亏或毁损数有误。如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按扣除折旧后的净值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有的企业却不扣除折旧而按原值记入。又如,存货在运输途中的损失,首先应查明责任,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直接转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账户,而不通过本帐户核算,有的企业却不认真追究原因,统统纳入本帐户核算,然后在费用支出中转销。再如,发生非正常损失盘亏的存货,按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有的企业却不作此项处理,致使少列了存货损失,在少纳了增值税的同时多纳了企业所得税。
2.随意转销企业财产发生的损失。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财产的短缺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在报批后才能按规定转销。但有的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对发生的财产损失未经批准直接转入当期损益,不合法地抵减了当期计税所得额。
3.对盘盈的财产物资长期挂帐不予结转。由于对财产物资盘盈的结转处理要冲减费用或列作营业外收入,增加计税所得额,因此有的企业对盘盈的财产便采取长期挂帐的对策,迟迟不予结转,以减少当期的计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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