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欠条或收据的时候,除了要写上阿拉伯数字的钱款数额之外,最好也写上大写的数字。
这里的大写数字,不是“一、二、三……”而是“壹、贰、叁……”
道理很简单,阿拉伯数字和普通的“一、二、三……”很容易进行修改,万一人家给你偷偷改上几笔,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这不,孔子就干过这样的事。
传说在春秋末期,孔子曾带着他的高徒子路、颜回到东周列国游说,但人多银子少,因此常处于困顿之中。
一次,师徒三人都饿了,但身上只有一文钱。这时正好路过一个汤圆店,店前牌子上写着“汤圆一文钱一个”。
孔子灵机一动,让两个学生先进去找座,自己则在“一个“中的”一“字上添了一竖。后来的情况可想而知,师徒三人吃了十个汤圆,却只花了一文钱。
事后,店主自认倒霉,而孔子又装起了好人,说:”我看你以后书写数字时还是采用 大写 为好。“店主觉得有道理,就照着做了。
后来,大家都长了心眼儿,书写数字时便都采用大写,而且从古至今一直沿袭下来。
当然,这只不过是一个有趣的传说。
大写“壹、贰、叁……”真正出现可能要晚很多。
据史料记载,这些大写数字始于武周。
更有学者考证认为,“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漆、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也就是说,这些数字都是武则天自创的字。她创作这些字的初衷很可能是为了反贪建廉,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
再到后来,明太祖朱元璋又将大写数字中的“漆”改为“柒”,“陌”变为“佰”,“阡”变为“仟”,使大写数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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