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银行账户来说,所开立的银行账户均为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实际上有很多作用。开发票、扣税需要对公账户;公司间交易往来需要对公账户转款;进出口贸易行业需要有对公账户才能办理进出口权;办理社保、公积金也需要对公账户。并且,对公账户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也不允许向私人账户转款。而银行方面,对于公账向私账转款,也需要提供足够的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处理。
一.那为什么公账转私账会有如此多限制条件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项:
1、防止逃税
在国家监控体系还不完善时,很多企业采取货款不走公账、不开发票、不列入账目、私账交易等方式,刻意降低销售额,少交甚至不交税。但如今,公对私、私对公这样的行为已经成为税务机关的严查对象,无论公账还是私账,只要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就既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查。
2、防止挪用公款
公司账户的正常资金流动,都会有相关文件和凭证支持(如合同和发票等),但如果转到私人账户,则很难说清款项是公用还是私用。而对于这样的情况,就属于违法行为。
3、避免偷税漏税
通常财务做账都需要原始凭证,而很多转入私账的资金无法提供原始凭证,也没有依法纳税的纳税凭证,更无法提供相应发票,而这就有可能进行偷税漏税活动。而偷税漏税活动一旦查实,企业将面临巨额补税惩罚。
4、避免洗钱
通常个人账户的资金流不会很大,如果某私人账户大额收款累计次数过多,就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集中排查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而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是金额,还包括一年多次收款的对象。
按照银行相关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交易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均属于大额交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均属于可疑交易。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
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5 万元以上(含 5 万 元)、外币等值 1 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 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外币等值 20 万美元以上(含 20 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 计交易额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外币等值 10 万美元以上(含 10 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 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外币等值 1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由此可见,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金额大小,都要提交可疑报告。
二.平时要怎么操作呢?
①那必须转大额现金,到底该咋办呢?
正常交易就让转,就是被重点监管,税局和银行多几道手续,正常经营没啥怕的。
②那客户非要用个人账号转款到公司公账怎么办?
如果是公对公交易,对方却以个人账号转款,那笔款可以退回给客户个人账户,并让客户用公户转过来。最好在交易前就讲明要公对公。注意最后在转账前提醒客户,用公账转款。
如果客户非要用个人账户汇款,那么在用途里注明“代**公司付货款”,就符合法律法规,也是安全的。
如果款项已经汇过来了,汇款单也没注明,你又不想给他退回去,跟客户协商一下,另开证明单即可。
③没办法,我们公司金额大,开票少,客户全是个人,还不让客户大额转账,那还能不能做生意了?
没说不让转,是说要重点监控!确实会有很多公司,客户大部分是个人,例如传媒公司、餐饮公司、服装企业,不开票收入很多,资金来源也基本是个人。如果是实际业务的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
怕的是你收了钱,却在账面上显示全都和生产经营无关,或者本来就跟生产经营无关,那套路就跟洗钱一样一样的好嘛!
④如果老板从企业借了很多款项,快到年底了,老板要把款还回来,可是超过20万就被监管了,那我一笔笔的还总可以吧,频率控制在几天一次比较合适?
该还款就还啊,你们正常的业务往来怕什么呢?
⑤账面上挂着很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老板一下子打给公司50万,说让把那些挂账想办法平掉,行不行啊?
公司的应收账款凭啥用老板自己的银行还啊?这不明摆着告诉说你们公司的各种交易公私不分吗?何况还是大额的、高频的。
如果你确实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款项都打给老板了,那么先梳理一下哪些是这种情况,把应该还的应收账款清单理出来,再找出相应的单据,资料,对应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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