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系列的文章,是我复习cpa的过程中看到的内容,因为过于复杂的会计准则给投资者带来了直接的麻烦,因此我觉得自己有必要进行整理。阅读时需要读者有一定的基础,最好读过财务报表,并知道财报里的列报项目。这个系列的文章不写非常基础的财报简介,因为市面上的书很多。
第三篇谈论长期股权投资,这个项目在国际会计准则里不存在,ias也没有单独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这是国内自己弄出来的概念。如果大家读过香港上市公司的报告,就会发现是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各自占一行进行列报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就是成本法、权益法,这一点国内和外面没有区别,本篇文章说明的是,如何确定使用哪种方法,以及阐述和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的基本概念,至于数字在财报里长什么样后面再说。
一、判断的基本原则
首先判断公司的法人资格还存不存在,比如下图的“吸收合并”就和“长期股权投资”这个项目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判断表决权比例,通常表决权比例对应的核算方法见下图:
考虑“表决权”总数时,要考虑自己和子公司持股的总和。例如a是b的母公司,其中母公司a对甲持股20%,子公司b对甲持股50%。因此a其实是甲的实际控制人,a的个别报表使用的核算方法是上图的“成本法”,只不过计算的时候用20%就行了;
因为我们国家也是允许“同股不同权”这种架构存在的,并且采用这种架构的公司已经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了,所以持股数量多,并不意味着话语权大,因此使用的判断标准更偏重于“表决权比例”。
二、联营和合营是什么东西
“联营”和“合营”使用的后续计量方法都是“权益法”,在财报上的变动其实没有区别,只不过“联营”的控制能力更弱,“合营”的控制能力更强。
“联营”指的是能施加重大影响,例如能对公司派驻一名董事。但是这个所谓的“重大影响”看的是你有没有权利,不看你有没有实质性去发挥“影响”。
比如有一家研发能力很强的医yao公司和一家销售网络很强大的销售公司,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m,其中医yao公司负责研发并且主导m,表决权比例超过70%;销售公司负责销售,并且能派一个董事进去坐着。
但是销售公司塞进去的这个董事对yao物研发一窍不通,甚至都不太清楚企业内部的活动,有时候开董事会他还不去。不过他要看m的内部财务信息还是看得到的,m每年还主动给销售公司寄送年报,这种情况下,也叫施加重大影响,因为销售公司是有这个权利的,施加不了是它自己的问题。
“合营”指的是共同控制,也就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共同控制这家公司。比如公司s是甲乙丙丁共同设立的,在s的《公司章程》里规定,表决比例超过70%时,股东会议案才能通过。
四位股东的表决权比例是这样的:
甲-45% 乙-30% 丙-15% 丁-10%,
判断合营方时,要找到表决权比例能达到“控制”的最少人数组合,所以上述这个案例,甲和乙是合营方,其他公司是联营方。
这种组合有且只能有一个,如果四位股东的表决权比例变成这样:
甲-45% 乙-25% 丙-25% 丁-5%,
那能找到两种“控制”组合,甲+乙&甲+丙,这种情形下,没有合营方,除非有单独的约定写清楚谁来控制。
三、潜在表决权的影响
考虑用什么方法进行计量,实际上是在判断投资方的控制力,因此必须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以下用案例来说明,这个表决权怎么“潜在”了(以下的例子都假设股权比例=表决权比例):
1 - a公司有两位股东——甲&乙,其中甲持股80%,乙持股20%,表面上好像是甲的子公司。但是两家公司有这样的书面约定:
当甲乙在股东会上发生重大意见分歧时,乙公司可以行使购买权,将甲拥有的80%股权一次性收购,甲无权拒绝。那在这种情况下,甲其实是联营方,这家公司其实是乙的子公司,因为很明显,一旦有意见分歧,乙可以把甲逐出股东会,因此实际上的控制者是乙,所以持股只有20%的乙应该使用成本法;
2 - b公司有一位股东甲——现在只有它3%的股份。
但是甲持有b的可转债,一旦转股,持股比例就上升到25%,而且在该报告期内,马上就可以转股了,这时甲看起来仿佛是个小股东,但是因为可转债的存在,甲公司实质上具有潜在的重大影响,因此应该使用权益法。
3 - c公司是甲乙丙丁共同设立的——但是有相关条款规定,甲对c公司所有的经营决策,都具有一票否决权。
在这种情况下,c公司真正的主导者是甲,所以不管甲持股比例是多少,甲对c都是控制,所以甲的财报应该使用成本法。
这三个案例可以看出,这种“潜在表决权”,通常是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条款,说它“潜在”是因为直接看持股比例判断不出来,具体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期权、认股权证、可转债、对特定投资人的保护性条款、甚至是公司内部的争议解决机制,总之,重点就是“实质重于形式”。
对于一个扇贝都能消失的市场来说,上述的条款对财务报表操纵无法构成任何障碍,如果上市公司和被投资公司之间有这样的约定存在,投资者可能真的没办法知道。
实际上我们也经常能见到一些企业,表面上连持股关系都没有,但是暗地里是利益共同体,对对方是实际控制,关联的方式千千万,会计准则是肯定堵不完的,对于交易太异常的企业还是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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