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不可避免的费用支出,是会计经常需要做账的项目,傻傻搞不清楚怎么可以呢!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这个业务招待费。
一、如何界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想要更好地划分业务招待费,需要掌握一个原则:业务招待费是指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招待费用。
就拿餐费而言,餐费不一定等同于业务招待费:
公司出钱招待来外部客户吃饭,产生的餐费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员工出差在外吃饭,产生的餐费可以计入“差旅费”;
公司食堂的午餐补贴,产生的餐费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从以上3种情况来看,我们发现,能计入“业务招待费”的,首先一定是对公司外人员产生的费用,且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更详细来说,业务招待费一般包括(不仅限于):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用于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只要符合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的前提下,企业都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提醒: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
但注意,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顺序,需要先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数额,因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业务招待费不得算在扣除标准内。
三、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业务招待费,我们在做处理的时候,一般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再详细一点就是其中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
注意: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四、业务招待费能否抵扣
很多人都以为所有的业务招待费都不能抵扣,的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发生的费用属于个人消费,同样无法抵扣。
而对于类似“委托外单位审计人员开展审计业务,合同约定由企业报销审计人员的住宿费”的支出虽然属于业务招待性质,但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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