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在发展自己品牌的时候都需要注册商标,但是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不可控制的问题,例如商标异议,有时看到他人注册商标提交会损害到自身利益时,我们也可以对那个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商标异议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异议流程: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通过上文我们可知商标异议流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商标异议;第二种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第三种是通过邮寄的形式办理。三种办理方法各有各的优点,需要我们仔细了解之后再做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因此不管选择那种方式进行商标异议,都是需要注意一下时间问题的。
咨询> 18511112422 (同微信)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