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会发放商标注册证,那么如何领取商标注册证呢?商标的注册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可以到代理机构领取。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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