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指的是企业所有者将其部分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作为特殊的生产要素进行有偿转让,从而使企业获得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是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应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债转股等多形式的内容,而并不仅仅局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传统意义上的法人财产交易变现。产权交易融资应既属于权益性融资,又属于直接融资。
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财务所有权的转让;第二各层次是在保持企业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财产经营权的转让。
产权交易从价格上划分,可以分为产权溢价交易、产权平价交易、产权低价交易。目前,在我国进行产权交易的场所主要有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高新技术交易市场。
从所有制性质来看产权交易形式可以分为: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的交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私营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交易。
从交易内容看:又分为企业整体产权交易和部分产权交易。
这里重点介绍以下两种分类形式:
第一种:按交易的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购买式产权交易、承担债务式产权交易、吸收入股式产权交易、承担职工安置等其他条件式产权交易。
第二种:按交易主体之间组织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兼并式产权交易、股份转让式产权交易、资产转让式产权交易。
一般来讲,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 登记
有转让或收购企业产权意向的客户,备齐相关材料,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委托手续,填写《买方登记表》和《卖方登记表》,签订公开挂牌协议。
出让方申请出让产权的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
(2)产权权属证明;
(3)产区主管部门准予产权出让的证明;
(4)出让标的的情况介绍;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整体出让产权的财务报告;
(6)出让产权的有效资产评估文件;
(7)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和材料。
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的,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受让方的资格证明;
(2)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3)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凭证和材料。
2.公开挂牌
产权交易中心信息部根据转让方或求购方提供的《买方登记表》和《卖方登记表》,通过电子显示屏、国际互联网、内部信息期刊或其他大众传媒公开挂牌,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权交易信息。
3.洽谈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交易部、信息部组织转让方和求购方就产权交易的实质性条件进行谈判,确定交易方式。交易的方式有拍卖、招标、协议转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4.签约
产权交易双方就交易的各项实质性条件达成一致,并通过经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后,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书面合同。
5. 鉴证
产权交易中心对审查合格的产权交易,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
6.变更登记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的部分或整体产权、股权转让,可凭产权交易中心认可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鉴证书,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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