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可以进行专利费用减免备案,专利费减,说白了就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但有很多人对于具体的备案流程还是不太清楚。那么,专利申请费用减免备案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申请费用减免备案
(一)打开浏览器,进入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单击【注册】;
(二)单击费减业务用户,按要求填写相应资料,输入验证码后单击【注册】,页面会自动跳转至专利事务服务系统首页;
(三)单击【费减备案业务】下面的【查看详细】,进入下一页面后单击【现在去办理】;
(四)依次单击【费减备案请求】–【业务办理】,进入声明页面后,点选【同意】,单击【提交】;
(五)填写费减备案证明信息(申请企业),*为必填项,完成后单击【预览】,出现费减备案成功的提示后,单击【返回】;
(六)认真阅读有关费减备案的说明及要求,记录下专利局代办处的地址、联系方式及需要的证明文件,单击【提交】;
(七)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及封面(加盖公章),封面需另加盖法人章,寄往所属专利局代办处指定的地址,等待审核。
(八)一般专利局代办处收到费减备案证明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就会审核,审核结果还是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查询:单击【费减备案公共查询】,输入备案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单击【查询】即可看到审核结果。
二、专利申请费用减免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二)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专利办理费用减免的流程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专利申请费用减免备案的相关知识,本文不仅介绍了减免备案的具体操作流程,还有减免需要的证明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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