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大家分享了关于特殊情况下著作权主体该如何确认的知识内容,相信大家对此也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呢,今天就进一步地和大家说说当著作权引起纠纷时可以采取的一些具体解决办法。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常见的著作权纠纷解决办法分为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遇有著作权合同纠纷或者著作权人的权利被侵犯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其之间的争议。但是如果双方因对是非曲直认识不一,或者对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承担难以协商一致时,则就需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之间的争议。
和解
和解由当事人自行启动,不受司法程序、法官职权的直接约束和支配。现实生活中有些著作权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已经有判例予以明确,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判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和解,这样会使得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最小化。
调解
调解比和解稍微麻烦一些,可以通过警方协助、律师咨询等方式进行调解,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所执行的,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著作权纠纷调解是指著作权纠纷当事人在调解人的主持下,协商解决著作权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是指诉讼外的调解。无论是著作权侵权纠纷,还是著作权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端。
仲裁
仲裁,是依据仲裁条款由仲裁机构依法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律行为。仲裁程序类似于司法程序,但又比司法程序简单快捷。著作权纠纷仲裁是指著作权纠纷当事人按照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的一种制度。
诉讼
诉讼是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方式。虽然耗时较大,但在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方式中,诉讼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也最为重要。如果要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
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对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第四十七条所列的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力进行查处。
不论通过哪种途径解决纠纷,最终的目的我们都是希望自己的知识结晶和合法权益能够受到保护,所以在纠纷产生之前,我们必须熟知维护著作权有关的措施规定,合理的自我保护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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