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收入吗?营业外收入不是收入,属企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类要素吗?
对的。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类要素。
确认收入类要素主要是看是不是企业日常经营行为所形成的收益。
收入类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科目、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新制度该科目新增了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和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的核算内容。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或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区分收益是否属于收入要素的关键是其在日常活动中形成还是偶发事件中产生。这里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从利息的形成角度看是符合上述收入要素的确定原则的。则“营业外收入不是收入要素,利息收入是收入要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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