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同一企业,那各期的核算方法大致相同,就算有变更也不会有太大变化。此时针对同一企业,可以比较不同期间,比如说比较本月和上月,本年和上年,可以对比出企业不同时期的经营成果和其他指标。对企业今后的经营方式都是很有帮助的。那如果是根据不同企业,他们之间的核算方式也许不尽相同,但都在同时经营的情况下,不管是根据什么核算方式,把他们统一期间的经营业绩等相比较,也是合乎情理的。
为了便于企业的管理者和投资者还有其他的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的了解企业的各方面情况和变化趋势,也更便于企业的管理者在恰当的时期做出有益于企业的管理决策。因此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是相似的交易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许多人都把,不得变更与不能变更混淆了,觉得我上面说的不得随意变更,就是不能变的意思,这可不对,不得随意变更,说的是不能随意更改,而不是绝对不能变。如果在变更后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比之前更加完善、可靠的话,是可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但需要在附注中说明。
可比性要求在,不同的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不同的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使得不同的企业,在统一会计期间进行比较。
以上就是本次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可比性的要求。我们还要强调的是,只有各个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他们之间的比较才是有用的。大家学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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